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06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子公司由于流动性问题,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新增逾期债务本息合计约 3121.02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方尧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7 年向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借款(项目贷款),截至本公告日该笔借款部分逾期,新增逾期金额(本息合计)约 83.32 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定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始兴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分别与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截至本公告日该业务部分逾期,新增逾期金额(本息合计)共约 95.37 万元。该两笔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 2023 年向山西
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截至本公告日该笔借款部分逾期,新增逾期金额(本息合计)约 40.57 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市东立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与长江联
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截至本公告日该业务部分逾期,新增逾期金额(本息合计)共约 2901.75 万元。该笔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累计债务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逾期债务金额总计 10343.55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2.54%。
3、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逾期合同数量为 5 笔,对应逾
期金额为 5239.98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6.62%。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已着手债权申报、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公司将在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加紧推进清产核资、债权申报及审查、引入重整投资人等工作,并结合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相关方沟通情况,编制初步的重整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无论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维护企业核心价值,保障全体债权人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因上述部分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事项,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状态。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3 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
2、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制定相关风险应对方案,并积极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和方案推进,争取尽快妥善处理担保逾期事项。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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