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东园
股票代码:002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北区英才北三街16号院16号楼
203-1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A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指 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国朝东方 指 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国联基金 指 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东方园 指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林、*ST 东园、上市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北区英才北三街16号院16号楼203-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E65LX37T,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其中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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