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14:00 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组建,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任
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先进材料集团”)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朱全芳先生、王利伟先生、周兵先生、张旭先生、黄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决定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产生。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组建,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任
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先进材料集团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唐雪松先生、郭孝东先生、张怀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决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产生。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对象共 13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717,6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08%。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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