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6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锁定成本、对冲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
2.交易品种及工具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品种为远期产品,衍生品基础资产是汇率、货币。具体开展衍生品业务为汇率锁定。
3、交易场所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合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履
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国际贸易业务开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为锁定成本、对冲风险,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资金安排合理的情况下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合计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品种为远期产品,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是汇率、货币,具体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为汇率锁定。
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业务发展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波动风险、商品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波动风险:当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大宗商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若合约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或交易对象因流动性或流动性以外的其他因素导致不能按合约规定履约,将会产生信用风险,进而会给公司及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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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