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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6:29:12 股吧网页版
ST亚联: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4-043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南京凌云 2023 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情况,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于2024年7月5日、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日常经营提供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向中国银行江苏分行申请的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8月23日

3、注册资本:10,001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47号

5、法定代表人:袁训明

6、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31,194.56万元,负债总额22,570.9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570.9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1,578.10万元,净资产8,623.5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19.08万元,利润总额417.12万元,净利润333.7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南京凌云资产总额28,883.05万元,负债总额20,298.0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298.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357.92万元,净资产8,584.96万元,2024年1-6月南京凌云实现营业收入5,553.32万元,利润总额355.73万元,净利润289.1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关系: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南京凌云71.99%股权。

9、经查询,南京凌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亚联发展

债权人:中国银行江苏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之主合同: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与南京凌云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4年429515720字SX01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中国银
行江苏分行有权就所涉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前南京凌云与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亚联发展承担保证责任。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生效条件:《最高额保证合同》自亚联发展及中国银行江苏分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 71.99%的股权,本次对南京凌云的担保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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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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