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6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英新塘”)提供不超过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借款不计利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本次关联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杭州华英新塘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提供不超过 2,9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期限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
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对外披
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鉴于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且综合考虑杭州华英新塘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重新对杭州华英新塘进行财务资助,资
助额度不超过 2,9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额度
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借款不计利息。杭州华英新塘的其他股东杭州新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昇”)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杭州华英新塘提供不超过 2,786.28 万元的财务资助。
2、关联关系说明
许水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新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3、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第 00010515 号房权证 5 幢)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163,483.70 万元,净资产 61,506.7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16,465.31 万元,净利润 13,075.00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总资
产 195,007.14 万元,净资产 68,042.37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
入 259,102.04 万元,净利润 6,535.63 万元。(注:2023 年度数据
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51%;杭州新昇持股 49%。
9、与公司关联关系:杭州华英新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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