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已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防范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其经营实
际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三)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之签字页)
叶金鹏 王火红 张瑞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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