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3 20:07:08 股吧网页版
理工能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0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
元(含)。

(4)回购价格:不超过 18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8,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9,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股 5%以上股东提出的明确减持公司股票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回购数量区间

(一)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规划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9000 万元(含)人民币,不高于 18000 万元(含)
人民币。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18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约为 500 万股至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