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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6 16:54:07 股吧网页版
普利特: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23年12月披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各方沟通,现拟终止该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公司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010,371.44 元,2024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1,277,635,821.60 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 1,100,284,376 股为基数(现有总
股本 1,114,038,492 股扣除库存股 13,725,940 股以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28,176 股),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2,005,687.52 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经 2023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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