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3 17:01:08 股吧网页版
新朋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2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法律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2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以上所述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