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现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965,136.81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18,119,086.9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4,438,230.01 元,扣减 2023 年度已分配的利润 100,330,100.00 元,2024 年半年
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22,227,216.93 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71,7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现金
股利 0.26 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 20,066,020 元,占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1.13%,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公告。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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