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00
(2)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 2777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与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 2025 年度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涉及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宫长义应回避表决。
(2)上述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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