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象科技”或“公
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下属分、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以上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492.91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4%。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5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1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88,615,750股的1.40%,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492.91万股。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3.9427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及相应金额,根据其实际出资缴款情况而定。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或将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后,可提前终止。
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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