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9 15:41:14 股吧网页版
赛象科技: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届满。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1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过户数量为458.5760万股,并于2024年1月12日披露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4、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情况

根据《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 3 期解锁。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评价,根据考核达成情况决定持有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当年目标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再分配。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或决定不再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以其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返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层面解锁系数。个人层面解锁系数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经公司综合评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65 名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达到 100%解除限售比例,本次可解锁股票数量为 1,375,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3%。

三、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结合《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或将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后,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