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90 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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