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4-44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 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00 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43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2%,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 9.7 元/
股,最低成交价 9.44 元/股,成交均价为 9.5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646,434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4-44
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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