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4-10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0〕62 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3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289,755,000.00 元,坐
扣承销费和保荐费 20,980,4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8,774,6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
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
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2,198,45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6,576,15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1 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0〕第 1005 号)。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规定,公司将原冲减募集资金的路演及宣传等费用计
7,498,450.00 元调整至 2010 年度损益,上述款项已于 2011 年 4 月 14 日转回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074,600.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0 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7,279,180.51 元,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主
体由在黑龙江穆棱注册的穆棱科冕木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在江苏泰州注册的泰州科冕木业有
限公司,其上年已使用的资金于本年度已全部转回。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77,099.27 元。
201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8,914,513.60 元,201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05,398.98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8,914,513.60 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182,498.25 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342,584.6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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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庄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1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主体的议案》, 2011 年 2 月 18 日,经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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