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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8 12:48:52 股吧网页版
科冕木业:独立董事关于间接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6-02

   独立董事关于间接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
司计划通过拟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科冕木业(昆山)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审议该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方案遵循了公平、公
正、诚信的原则,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没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利
益。公司通过间接收购控股子公司科冕木业(昆山)有限公司的全部少数股东股
权,实现了对昆山科冕的全资控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更好的效
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间接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计划。

独立董事:张攻非 申士杰 田世忠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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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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