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冕木业: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2-05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具
有期货证券业从业资质等执业资质,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
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上述事宜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
独立董事:张攻非 申士杰 徐丹丹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4 日
第 1 页 共 1 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