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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8 16:26:31 股吧网页版
科冕木业: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2-05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我们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具
有期货证券业从业资质等执业资质,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
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上述事宜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

独立董事:张攻非 申士杰 徐丹丹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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