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18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自身
战略发展目标,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
则,公司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完善和细化公司内部控制的
组织架构,进一步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
范围,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的规范、有效运作,维护
了广大股东利益。
(一)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
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
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
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
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
员会中均有独立董事担任成员,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订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能保
证专业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组织架构,形成了相应的制衡和
监督机制,确保各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下设行政部、证券部、财务
部、内部审计部、营销部、企业管理部等多个业务部门,公司各业务部门之间职
责明确,相关部门互相制约。公司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以及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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