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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18:36:58 股吧网页版
兴民智通: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0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瑞之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之骐”)(共同出资设立安徽兴民海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民海智”),(兴民海智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兴民海智 51%股权,瑞之骐持有兴民海智 49%股权。

2、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兴民海智 11%股权(认缴出资额为 550 万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赫男先生(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并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鉴于拟向高赫男先生转让的前述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出资,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为 0 元。

3、瑞之骐拟将其持有的兴民海智 9%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赫男先生,公司作为兴民海智的股东,拟就前述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 以下简称“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

4、鉴于高赫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 01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赫男先生已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6、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权
转让及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高赫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6811981******14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无

2、关联关系说明

高赫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兴民海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兴民海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安徽兴民海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高赫男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黑龙江路 8 号滨湖金融小镇 BH36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船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1%股权,瑞之骐持有 49%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兴民海智设立至今,暂未开展实际经营。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兴民海智 11%股权(( 认缴出资额为 550 万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赫男先生,因前述股权尚未实缴出资且兴民海智暂未开展实际经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0 元。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价格

各方确认,鉴于本次转让涉及的标的股权尚未完成实缴出资,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标的股权对应的全部实缴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二)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2.1(受让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以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确认为先决条件:

(1) 双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

(2)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3) 本次股权转让经标的公司以及出让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4) 出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自签署日起持续保持真实、完整、准确和不具有误导性;出让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5) 不存在限制、禁止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行动、程序,不存在任何尚未取得的与本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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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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