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处罚告知书】
同德化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张烘、总经理邬庆文、董事会秘书张宁作为直接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公司此前未按规定披露与广东宏大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预计产生利润1.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96.15%。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