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7 18:52:52 股吧网页版
康力电梯: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暨与成都地铁项目签署首条线路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50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暨与成都地铁项目签署

首条线路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是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力电梯”)分
别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项目中标及自愿性
披露信息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9)、《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暨签署建设期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0)的后续进展公告。

2、审议程序: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合同价格将依据调价因素的变化、实际发生部件级专修的数量和甲方批复的中修方案等变化产生差异;同时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履约成本也可能面临一定变化等不确定性风险。
4、对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康力维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维”)。康力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签署的合同未来依项目进度计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具体确认金额最终以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合同的履行对 2025 年度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暂无法确定;预计单一线路运维合同的履行对公司营业收入、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具体确认金额最终以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合同签订的背景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中标及自愿性披露信息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9),确认公司为成都轨交 2 标的中标单位(《中标
通知书》[轨道集团中字(2022)042 号]);成都轨交 2 标共覆盖 7 条线路,中标
总额 318,426.343531 万元。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轨
交集团”、“买方”)正式签署了前述中标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项目(建 设期)合同(即“建设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 告暨签署建设期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0)。

根据《中标通知书》[轨道集团中字(2022)042 号]规则,电扶梯设备运营维
保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运维期合同”)由中标人、维保合资公司与成都地铁 运营有限公司分线路签订。

近日,公司与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维保合资公司即公司控股子公司康力 维共同签署了成都轨交 2 标覆盖范围中的首条线路运维合同,即《成都地铁 8 号线二期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运营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二)合同当事人

1、甲方: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丙方: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四川康力维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本次合同的实施主体为乙方即公司控股子公司康力维。康力维是公司与成都 轨交集团下属子公司成都维创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聚焦轨道 交通电(扶)梯维保、修理、更新改造业务的合资公司;由公司持股 54%,成都 维创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0%,成都交子现代都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 6%。(详见:《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9)、《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51)。)

康力维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为康力维提供技术支持保障、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并对康力维的运维服务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同实施范围

成都地铁 8 号线二期工程,由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暂定 110 台自动扶梯、28 台电梯)日常保养、维护维修以及按规程开展的中修工作。

(四)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 180 个月(第 1-36 个月按“建设期合同”完成相应维保服务
工作),项目开始时间为地铁 8 号线二期工程开通初期运营当日。

(五)合同暂定价

1、成都地铁 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