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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19:31:47 股吧网页版
千方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
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7: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
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院千方大厦 B 座 5 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车联网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曙东、夏曙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8 年参与设立北京车联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车联网基金”或“基金”),该基金总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82,6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16,5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 19.98%的合伙份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缴出资额 11,550 万元。鉴于公司与车联网基金深度业务协同,为把握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机遇,拓展增长路径,公司拟以 11,980.81 万元受让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原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车联网基金 20%的合伙份额(对应转让方在基金中11,564 万元实缴出资额和 4,956 万元未实缴出资额),受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车联网基金 39.98%的合伙份额,并承担转让方尚未实缴出资额 4,956 万元的出资义
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车联网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7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 32,212,226.82 元,预计影响公司 2024 年年度损益 3,809,482.59 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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