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资产抵质押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宜宾
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或“公司”)2022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资产抵质押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5 年预计资产抵质押概述
为确保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战略转型对资金的需求,2025 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1,734,185.00 万元综合
授信,同时需将本公司资产评估价值约 762,438.28 万元作抵质押(2024 年全年
审议通过抵质押额度 633,981.13 万元,截止 2024 年 11 月实际发生抵质押额度为
180,748 万元),具体明细估计如下:
抵质押物权属单位 抵质押物名称 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 56,300.00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 240,017.57
大关天达化工有限公司 土地房产 4,100.00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 28,571.43
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 6,189.93
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3,076.0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子公司股权 225,126.14
宜宾天程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房屋土地、机器设备 89,057.1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现金/存单/应收账款 100,000.00
合计 762,438.28
资产抵质押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资产抵质押的决议之
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资产抵质押的决议之日止办理相关抵质
押登记手续,具体资产抵质押起止时间和金额以最终签订的资产抵质押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范围:公司提供上述资产抵质押时,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提供抵质押物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提供抵质押物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 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 99.87%股权,四川省宜宾四丰盐化工业有限公司等持有其 0.13%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邱世威,经营范围为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等。
2、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
海丰和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颜华,经营范围为氯化法钛白粉的生产销售等。
3、大关天达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大关天达”)
大关天达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天原”)
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15 日,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其中云南
天原持有其 90.67%股权,昭通弘泽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8.00%股权,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其 0.67%股权,大关县兴隆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其 0.6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蒋运有,经营范围为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等。
4、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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