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及其两名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罚款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1日电ST新亚(002388)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两项主要违法行为。
首先,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10月8日,公司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2023年1月又转出2.71亿元,占净资产的18.85%。公司因此被处以200万元罚款。其次,公司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面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7万元和858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和50.54%。对此,公司被处以400万元罚款。综合两项行为,公司合计罚款600万元。
此外,董事长王伟华和财务总监陈多佳因未能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公告指出,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未来将加强内部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024年前三季度,ST新亚实现收入15.76亿元,归母净利润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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