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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9:32:10 股吧网页版
航天彩虹: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
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及各子公司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第五条 公司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内部审计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必须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
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必须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
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
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及
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高效,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和应有的职
业谨慎。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审计、会计、经济、
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
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能够获取开展审计工作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生产经营信息。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
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门工作时,履行
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七)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
(八)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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