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6 17:17:06 股吧网页版
星网锐捷: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24-60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
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5)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
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童益恭,注册会计师,199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星网锐捷、片仔癀、福光股份、睿能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立凡,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星网锐捷及金牌家居等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