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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2 20:15:03 股吧网页版
和而泰: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制造基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并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控制器行业的领先优势,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智能”)于深圳市光明区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以优化公司整体产能分布,从而提升生产效率,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本次投资建设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 11.88 亿元【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其他配套设施投入(包含前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外租用生产场地已投资的生产设备价值)】,该项目计划于 2027 年 12 月前建成投产。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智能控制与人工智能研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

4、项目建设内容:拟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研发制造基地;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11.88 亿元【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其他配套设施投入(包含前期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外租用生产场地已投资的生产设备价值)】;

6、资金筹措方式:自有及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于 2027 年 12 月前建成投产。

三、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宝山路 18 号和而泰二厂 201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和而泰智能 100%股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器、LED 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玩具类产品、人体健康运动器材类电子产品、人体健康运动检测类电子产品,美容美妆及皮肤护理仪器、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全部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后方可销售)

四、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

甲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各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就项目建设、投资发展、人才认定及奖励等方面为乙方、丙方提供支持。

2、乙方承诺丙方如在光明区竞得产业用地,则丙方在土地出让期内注册地址不变更至光明区以外的地区,且不以任何形式将产值、税收转移至光明区以外的法人单位。同时,未来新设立的子公司优先在光明区注册,新增的订单优先放在注册地在光明区的子公司,新增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落在光明区。

乙方就丙方拟与甲方签订的与产业用地相关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承诺与丙方共同完成该协议的各项要求(指标),如未达到协议要求的,承诺与丙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对丙方未依约完成的上述协议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因丙方未依约完成上述协议义务导致甲方产生实际损失的,乙方、丙方应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为丙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内。乙方已知悉并认可《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内容及约定条款。

3、丙方如在光明区取得产业用地,须由丙方与甲方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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