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11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定完成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795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6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321,800 股,占当时公司 A 股总股本的 0.03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66 元/股,最低价为 12.25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4,828.00 元(不
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进展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限
已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实际回
购公司股份 5,948,400 股,占公司当时 A 股总股本的 0.63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13.18 元/股,最低价为 10.90 元/股,回购均价为 11.78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0,043,301.9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部分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并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4、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原回购方案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 5,948,400 股股份由“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进行变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