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8:13:11 股吧网页版
达实智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人,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