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内容,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丰富的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与中移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的签订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协议条款合理、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丰富资金增值方式,提高资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通过查验中移财务公司各项财务数据、监管指标、证件等信息,中移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与中移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可控。该报告结论客观、公正。为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三、关于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拟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在中移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了公司资金安全,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且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为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四、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5年度与中移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与其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上限金额预计,拟开展的存款业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形式合法合规,存款利率定价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丰富资金增值方式,提高资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国华、胡一闻、王峰娟
2025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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