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7-0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MORN ELECTRIC EQUIPMENT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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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66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0.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7 月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6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及其他
7 名股东问泽鑫、王清、王永伟、陈银、戴仁敏、包立
超、问泽兵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3 名股东问泽鸿、
王清、王永伟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
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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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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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及其他7 名股东问泽鑫、王清、王
永伟、陈银、戴仁敏、包立超、问泽兵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3 名股东问泽鸿、王清、王永伟同时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
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截止2009 年3 月31 日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及自2009 年4 月1 日起至发行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均由新老股东
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享有。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铜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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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