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5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4-0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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