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20:37:11 股吧网页版
欧菲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7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将董事会人数由九名调整为七名,其中3 名为独立董事,并同意选举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海江先生、申成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米旭明先生、于洪宇先生、王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海江先生、申成哲先生、米旭明先生、于洪宇先生、王冠女士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米旭明先生、于洪宇先生、王冠女士已取得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荣军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汕头大学;2002 年
至今供职于公司,2002 年至 2004 年 9 月任公司总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蔡荣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1,259,162 股,持股比例为 0.64%,通过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94,573,812股,持股比例为 8.90%,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 315,832,974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9.54%。蔡荣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