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6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
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下午 15:30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
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完成了授予登记工作,该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21日上市。综合上述情况,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股本、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董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及《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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