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9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蔡荣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非交易过户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非交易过户不涉及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于 2023 年向巢湖市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科技”)借款,并以其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持有的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近日,为偿还上述到期债务及履行担保责任,欧菲控股同意将其质押于巢湖科技的 172.42 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抵偿转让给巢湖科技,裕高同意将其质押于巢湖科技的 5,312.92 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抵偿转让给巢湖科技,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价总额以未履行的本次到期债务金额为上限。本次权益变动后,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6,454,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9%;欧菲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92,849,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裕高持有公司股份 152,346,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巢湖科技在完成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手续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通过质押证券处置
过户取得的公司股票。
5、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蔡荣军先生自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少股份合计 173,010,0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的通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因历史遗留债务,同意按照《股票质押合同》与《股票质押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质押担保义务,欧菲控股及裕高分别与巢湖科技签署了《质押证券处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裕高分别与巢湖科技签署了《质押证券处置协议》,欧菲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172.4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抵偿转让给巢湖科技;裕高将其持有的公司5,312.9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抵偿转让给巢湖科技。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总数合计为5,485.3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6%,非交易过户价格为9.107元/股,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价总额以未履行的本次到期债务金额为上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欧菲控股 294,573,812 8.90 292,849,620 8.84%
裕高 205,475,283 6.20 152,346,066 4.60%
巢湖科技 0 0.00 54,853,409 1.66%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次权益变动披露日至今股权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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