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13日,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宝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透露,公司“)与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嘉业“)和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愈医疗)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就剩余医院购买款及相关违约金支付事项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订《调解协议》,并共同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本次调解协议出具本案的调解书结案。
▲常宝股份公告截图
股权转让纠纷终告一段落,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公告称,公司中民嘉业嘉愈医疗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照《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要求,支付剩余医院购买款110,330,014.20元及相关违约金等。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4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就剩余医院购买款及相关违约金支付事项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订《调解协议》,并共同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本次调解协议出具本案的调解书结案。>
《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常宝股份支付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归还截至当次支付之日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2、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含当日),向常宝股份支付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归还截至当次支付之日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3、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含当日),向常宝股份支付完毕剩余全部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违约金。
4、为鼓励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常宝股份承诺,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有效执行上述还款计划及本调解协议约定的,常宝股份同意适当减免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截至本调解协议签署日已产生的各项违约金,最高减免金额为人民币1,730万元(如全部还款提前到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另自2024年5月1日至本调解协议签署日的每日计算的延期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可调整为年化5%,本调解协议签署日之后的每日计算的延期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可调整为年化4%。如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出现违约情况,常宝股份则不予减免相应阶段违约金及不予调整延期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常宝股份表示,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该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前因:出售医疗资产3年仍收不回部分转让款,常宝股份提起诉讼
2024年6月14日,常宝股份发布公告称,披露,由于出售医疗资产后,交易对方一直没能支付完剩余转让款,因此向法院起诉了中民嘉业嘉愈医疗,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1.36亿元。
公告透露,2021年1月,常宝股份与嘉愈医疗及其控股股东中民嘉业签署协议,拟将持有的山东瑞高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司90%股权出售给对方。2021年2月,常宝股份收到预付款2.5亿元。
2021年5月,各方协商确定,3家标的公司的股权价格合计为9.2亿元。2021年6月,常州宝股份收到股权购买款1亿元。
因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第三期交易对价2.5亿元,2021年8月,各方经协商调整,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1年8月20日前支付其中的1.1亿元,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1.4亿元,并承担相应的延期支付违约金。2021年8月19日,常宝股份收到1.1亿元及协议约定的延期支付违约金。
2021年11月,由于仍未收到上述1.4亿元,双方再次协商,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先支付4000万元;后在2021年底前支付剩余3000万元,若届时未能支付,则由各方在2022年3月至6月之间协商解决;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交易对价1.6亿元及相应违约金;剩余交易对价的支付事宜由各方在2022年3月至6月之间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11月19日,常宝股份收到4000万元。
2022年6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四,将剩余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剩余4.2亿元交易对价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事宜。2022年11月底,双方再次签署补充协议五,对剩余购买款本金4.2亿元及相关违约金事项进行约定。
2023年2月28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照补充协议五,向常宝股份支付偿还金额共计3007万元。至此,洋河医院1822万元的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已全部结清。
2023年7月31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照补充协议五,向常宝股份支付医院购买款本金及延期支付违约金合计1.64亿元(其中支付医院购买款本金1.2亿元),剩余医院购买款3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要求,合计归还常宝股份的医院购买款2467万元(其中本金2004万元),履行了相应阶段的还款义务,尚欠常宝股份本金2.54亿元及相关违约金未支付,没有出现违反协议和承诺情形。
2024年5月7日,常宝股份披露,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尚欠常宝股份医院购买款本金1.1亿元及相关违约金未支付,未能按照《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相关约定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按照《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要求,支付剩余医院购买款110,330,014.20元及相关违约金等。
10月24日,常宝股份发布2024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2.25亿元,同比下降17.41%;归母净利润为4.11亿元,同比下降33.82%;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51亿元,同比下降39.19%;基本每股收益0.46元。根据三季报,常宝股份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20亿元,同比下降14.24%,环比下降5.42%;归母净利润8536.58万元,同比下降50.18%,环比下降46.64%;扣非净利润9498.91万元,同比下降46.08%,环比下降28.32%。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16.52%,同比下降2.33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0.26%,较上年同期下降2.20个百分点。
审读:刘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