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4-03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拆迁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2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春江街道办”)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同日,公司与春江街道办签署了上述协议。2022年3月、2024年1月,公司与春江街道办就富阳产业基地拆迁腾退签订了《江南新城工业企业拆除补充协议》。根据前述拆除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可获得拆迁补偿款150,381.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收到拆迁补偿款的进展情况
2021年至2022年,公司共收到五笔拆迁补偿款,累计金额120,118.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2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和《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4年9月27日,公司收到第六笔拆迁补偿款1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30,118.42万元,尚有20,262.91万元未收到。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拆迁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将因本次收到的拆迁补偿款,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737.00万元左右(未经审计)。拆迁收益仅为公司内部测算,拆迁补偿款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实际收益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