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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7 月18 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希女士(视频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34,94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2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1,640,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3,30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29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3,29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2%;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05%;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1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2%;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05%;反对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0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6%;反对8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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