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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6 19:00:53 股吧网页版
涪陵榨菜:投资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活动(外币账户除外)。

第二章 投资理财管理原则

第四条 投资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二)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三)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原则上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四)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五)公司进行投资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监控及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六)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交易应当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将审批权限授予董事个人或者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三章 投资理财管理职责分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是投资理财重大原则的制定机构,负

责阶段性理财总体额度、投资期限、投资风险类型等限制性标准的制定,并授权经营层在标准范围内执行。

第七条 公司成立理财决策小组,负责投资理财方案的评估与审批,理财决策小组由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投资理财专家或顾问、证券投资部部长、纪委书记组成。

第八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制定、修订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管理流程;

(二)负责投资前信息收集、分析,根据公司可利用的资金情况,选择交易对手和产品类型等进行风险性评估,形成理财初案,经反复论证后提交理财决策小组讨论、决策;

(三)根据投资理财方案,与交易对手洽谈、审签合同;

(四)根据投资理财方案和合同协调、督促财务管理部资金划拨、完善理财产品购买手续;

(五)负责理财期间对交易对手的经营状况进行跟踪,如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司理财决策小组报告,并提出应对预案。
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为公司投资理财合同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按照已签署的公司投资理财合同进行资金划拨;

(二)负责建立理财台账,对每一笔理财产品,进行合同权益履行情况跟踪,包括本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

第十条 公司审计法务部门为投资理财业务的监督控制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财专项审计;

(二)负责必要时的理财交易对手确定的招标。

第四章 投资理财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

公司从事投资理财投资,应经过慎重考虑后,严格按照本章节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执行,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和期限。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理财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投资理财投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应
当经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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