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拟增加注册资本,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实业”)以现金方式对福米科技进行增资,公司、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均放弃对福米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炎武实业拟对福米科技现金增资 7,500 万元,全部计入福米科技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福米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140,000 万元增加到 147,500 万元。增资前,公司持有福米 51%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48.41%股权,福州新投持有其 46.51%股权,炎武实业持有其 5.08%股权,福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履行完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一)》刊登在 2024年 9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拟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福米科
技 48.41%股权,福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已对福米科技按持股比例提供 150,000 万元的额度担保,本次增资前,公司为福米科技提供的担保属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同时由于公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副总裁林海峰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本次增资后,福米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对福米科技的担保将被动形成本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为不影响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继续对福米科技按照已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公司拟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福米科技的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关联股东陈融圣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案》刊登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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