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9 19:06:06 股吧网页版
达华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暨放弃权利情况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由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实业”)以现金方式对福米科技进行增资,公司、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均放弃对福米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炎武实业拟对福米科技现金增资 7,500 万元,全部计入福米科技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福米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140,000万元增加到 147,500 万元。增资前,公司持有福米 51%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48.41%股权,福州新投持有其 46.51%股权,炎武实业持有其 5.08%股权,福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履行完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DWHT70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77号5楼

5、法定代表人:顾剑玉

6、成立日期:2016-12-29

7、出资额: 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57万元、负债总额57.20万元、净资产-19.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63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2.66万元、负债总额57.20万元、净资产
-34.5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4.91万元。(未经审计)

10、股权结构:顾剑玉持有其 70%的股权,为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顾沁晟持有其 30%股权。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炎武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炎武实业自成立以来,诚信经营,信用良好,未发现不良记录,具备增资款的支付能力。

12、其他说明:炎武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 27 号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16 日

7、注册资本: 140,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福米科技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由公司、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区集团”)、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资
成立。2022 年 7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