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微
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豁免借款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本次控股股东豁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利息属于关联自然人个人豁免行为,有利于缓解公司财务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坚、刘兴翀、汤健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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