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4-07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
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投资”或“标的资产”)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了业绩承诺。捷航投资下属 Airwork 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Airwork 公司”)未能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日发集团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就日发集团业绩补偿事项依法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
事起诉状,并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书》【案号(2023)浙 01 民初 1061 号】。日发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将依据上述判决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本次应补偿股份数为 50,000,000 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 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元回购并注销本次业绩补偿股份 50,000,000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由 800,245,171 股减少至 750,245,171 股,注册资本将由
800,245,171 元减少至 750,245,171 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2 日,每个工作日 9:00-
11:00,14: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日发精机证券投资部;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75-86337958
5、传真:0575-86337881
6、邮编:312500
7、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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