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日发精机控股股东日发集团被证监会立案
1月10日,昔日牛股日发精机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日发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被证监会立案。
控股股东被立案
公告显示,日发精机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的通知,日发集团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日发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根据法律法规,2024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日发集团立案。
日发精机表示,本次立案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日发精机主要从事数字化智能机床及产线、航空航天智能装备及产线、智能制造生产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制及服务和飞机租售等运营服务。
财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日发精机实现营收14.54亿元,同比增长0.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7.7万元,同比下降20.99%,尚未实现扭亏为盈。
曾与控股股东对簿公堂
值得注意的是,日发精机向日发集团索赔事项同样也于2024年12月迎来重大进展。
日发精机索赔事项源于2018年的一笔大额收购,日发集团为该笔收购交易对方之一。在相应收购交易中,日发集团曾作出业绩承诺。此后受包括疫情在内的因素影响,上述业绩承诺期有所调整,2020年不再进行业绩承诺,整体承诺期延后至2021年和2022年,但2021—2022年,相应业绩承诺均未完成。
此前,日发集团履行了2021年业绩补偿义务,但以客观事件影响为由,要求协商调整或减免2022年度业绩补偿责任。就2022年度业绩补偿事项,日发精机未能与日发集团达成一致,遂向法院发起诉讼。
2024年11月,相应诉讼一审判决出炉。判决结果显示,日发集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日发精机交付其持有的日发精机5000万股股份,日发精机以总价1元回购并依法注销。如不能按时足额交付回购的股份,日发集团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为现金另行支付给日发精机,折算价格为6.18元/股。
对此,日发精机在2024年12月披露,公司收到日发集团出具的且不可撤销的《承诺函》,日发集团将会依据上述判决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且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日发精机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业务,并无条件配合日发精机办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而后,12月27日,日发精机公告表示,因为业绩补偿股份5000万股注销,日发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减少。
截至1月10日收盘,日发精机收涨0.17%,报5.91元/股,总市值为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