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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16:49:43 股吧网页版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齐峰新材”、“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齐峰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65,375,231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575,970.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165,010.9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410,959.2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75,637.01 不低于 19,555.56 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 27,457.60 万元(含本数)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111.01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净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年产 20 万吨特 不低于 19,555.56

种纸项目(一 万元(含本数)且 27,041.10 30,111.01 27,041.10
期) 不超过 27,457.60

万元(含本数)

合计 - 27,041.10 30,111.01 27,041.10

注:上述“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包含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972 号),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16.50 万元(不
含税),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8.30
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8.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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