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众成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变更、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0 年 11 月 2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0]1664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通知》,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667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3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0,01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352.1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5,657.86 万元(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0年 12月 6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608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投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发募集融资资金的投资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4.6.30 募集资金投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 金投入金额 的累计投资金 资使用进度
额
1 新型 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一期 23,383.5 23,383.5 23,406.48 100.10%
项目
2 年产 2000 吨印刷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4,112.5 4,112.5 4,798.96 116.69%
3 众成包装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4,180 4,180 4,183.5 100.08%
4 新型 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 26,319 26,319 25,904.99 98.43%
项目
5 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 28,474.00 17,662.86 注1 25,487.70 注2 144.3%
线项目
合计 86,469.00 75,657.86 83,781.63 /
注 1:年产 3 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 28,474.00 万元,其中使用
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7,662.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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