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现定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中1和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8:30-11:30,14:00-17:00。
3.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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