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9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 监事会......29
第一节 监事......29
第二节 监事会......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5
第一节 通知......35
第二节 公告......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8
第十二章附则......3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由江苏亚太铝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9132020073189732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0]1898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
股,并于 2011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Asia-Pacific Light Alloy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 58 号。 邮政编码:21414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018.365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经营的方式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铜铝合金材料、散热管、精密模具、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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